上海海事大學是一所以航運、物流、海洋為特色,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為學校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14名(含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輔導員1名),主要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
一、招聘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素質良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較強的責任心及大局意識,有志于長期從事學生工作;
2.學歷/學位: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輔導員學歷可放寬至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3.年齡: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大學期間具有學生工作經歷,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者(兼職輔導員、學生黨支部書記、班長、團支書、院/校級學生會主席等)優先;
5.大學期間獲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等榮譽稱號者優先;
6.少數民族學生輔導員須是新疆籍維吾爾族,能熟練用雙語(漢語、維吾爾語)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招聘辦法
1.報名辦法
請應聘者填寫《上海海事大學應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學應聘輔導員個人簡要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并將擔任學生干部、所獲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以附件形式發送至:fdyzp@shmtu.edu.cn,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畢業院校輔導員/少數民族輔導員”。
2.報名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7日。
3.資格審查
本單位將按照上海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以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對于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4.考試
由學校統一組織筆試和面試,并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5.體檢
擬錄用人員收到通知后,自行到本市二級甲等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向人事處提交醫院體檢證明。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考察環節。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
6.考察
學校對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7.擬聘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三、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1.上述招聘人員屬于事業編制內錄用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外省市社會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7日。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郵箱:fdyzp@shmtu.edu.cn
聯系電話:021-38284385
上海海事大學
2023年01月16日
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