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文化和旅游部海外文化設施建設管理中心實際需求,發布2021年度應屆畢業生招聘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
文化和旅游部海外文化設施建設管理中心為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負責駐外文化和旅游機構的基本建設工作,具體承擔相關制度和技術標準擬定,海外文化設施建設、維修改造組織管理,海外文化機構固定資產管理和運營維護,相關技術研究、咨詢、交流與培訓等工作。
二、招聘范圍
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招統分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部隊院校畢業生和留學回國人員,含兩年擇業期內未就業的畢業生),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入讀高校前為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學生。京外生源應聘者須符合進京落戶相關政策要求。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四)身體健康,敢于吃苦;
(五)熱愛文化和旅游事業;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或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已獲得的最高學歷,當年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崗位專業要求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已獲得或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對應專業。
(一)法務專員崗1名
主要職責:負責起草各類法律文件、文書、合同,管理法律文件檔案,承辦對外法律協調、聯絡與交涉等工作,包括單位法律培訓教育,以及其他與法律有關的日常事務。
崗位要求: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北京生源;
2.法學類、政治學類相關專業;
3.具有較強的法律知識積累,熟悉法規政策,了解國外法規體系、知識產權保護與法律工作流程,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團結奉獻精神,具備較強的協調溝通與執行能力,能熟練使用電子辦公軟件和設備。
(二)建筑管理員崗2名
主要職責:承擔海外設施建設工程管理工作,協調組織海外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方案設計等前期工作,協調組織工程招標、業務洽商與審核、組織預驗收、工程結算審計等工作。
崗位要求: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生源不限;
2.土木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電氣工程類、建筑類、土木工程類相關專業;
3.有相關專業資格證書,身體素質好,能吃苦,愿意長期駐外工作,有較強的協調溝通與執行能力,團隊意識強,具有奉獻精神,能熟練使用電子辦公軟件和設備。
五、報名方式和時間、資格審查及開考比例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連同個人簡歷、學習成績、相關證書(外語、計算機等)及身份證件掃描件等壓縮成文件包,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至zbrsrcc@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屆生招聘+姓名+崗位”)。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
(二)資格審查
1.將嚴格對照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簡歷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方能參加筆試和面試;
2.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由我單位人事部門電話通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再通知。
(三)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達到1:3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考。
六、考試安排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將統一參加筆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
(一)筆試
1.參加筆試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原件;
2.筆試采用百分制,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60分(含60分)以上者有資格進入面試。
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二)面試
1.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成績將在我單位官網發布;
2.面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業務知識、基本素質和相關技能,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方面的能力,以結構化面試(單獨回答考官提問)為主,滿分為100分。
3.面試成績60分(含60分)以上者有資格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結合疫情防控工作,筆試和面試的具體時間,我單位人事部門將及時電話通知。
七、考察和體檢
(一)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
(二)因考生體檢不合格、經考察不宜聘用或自愿放棄資格等原因出現的崗位候選人空缺,將根據工作需要及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在面試成績合格范圍內按綜合成績排序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試用期與待遇
(一)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應聘者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并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嚴肅招聘紀律。應聘人員應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有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請準確填寫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十一、其他事項
官方網站地址:http://www.cice.org.cn
招聘監督電話:010-65201605
咨詢電話及郵箱:010-65201633/zbrsrcc@163.com
通訊地址及郵編: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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