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衛生院業務發展需要,結合用人崗位要求,現就2023年度護河中心衛生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3年度護河中心衛生院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及報考資格條件見《2023年度護河中心衛生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附件1)。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崗位計劃表中“專業”主要依據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崗位計劃表中“35周歲以下”以公告日期次日為“1987年1月1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依此類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http://dangtu.gov.cn)→政府信息公開→地方部門平臺連接→當涂縣衛健委→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統一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
當涂縣護河中心衛生院醫2樓院辦公室(地址:當涂縣護河鎮護新路2號)。
3、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正面小二寸證件照)3張;
(4)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須在報名現場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并填寫《202年度護河中心衛生院崗位招聘報名表》(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載)。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上述資料,凡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4、收費: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
5、準考證領取:
考試前三天,電話或短信通知在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試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不設開考比例。考試采用筆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和專業測試卷面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按5:5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委托給獨立第三方進行。
專業測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的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考試范圍,筆試內容為本專業知識;,面試結合醫療行業工作實際,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醫療衛生政策和法規、語言表達、溝通及應變能力。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體檢工作參照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外,還應符合無常見藥物過敏史。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體檢由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工作由護河中心衛生院負責組織實施。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在考察結束后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額遞補。
(五)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http://dangtu.gov.cn)→政府信息公開→地方部門平臺連接→當涂縣衛健委→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公示一周。
(六)聘用和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護河中心衛生院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管理。參照我院聘用人員待遇執行;社會保險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護河中心衛生院負責解釋。
相關招聘信息將及時在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http://dangtu.gov.cn)→政府信息公開→地方部門平臺連接→當涂縣衛健委→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其他”公布。
咨詢電話:0555-6791766(護河中心衛生院辦公室)13721245128
監督舉報電話:0555-6791273(護河中心衛生院)
0555-6711256(縣衛健委)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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