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自然資源部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從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組織實施及日常管理,投資重要礦產的前期勘查,承擔礦產地儲備具體工作,拉動社會資金投入,為促進找礦突破、提高國家資源保障能力提供支撐。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面向2023年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
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生)。京外生源需符合辦理進京落戶政策的條件。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精神。
(三)具備與崗位相匹配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心理素質。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需取得學歷和學位,應聘人員以已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且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應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
(六)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或北京市關于接收應屆畢業生的有關規定。
(七)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還在禁考期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
本次擬公開招聘2個崗位工作人員共2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請于2023年1月11日-2月3日24時登錄“自然資源部所屬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平臺”,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照系統要求瀏覽招考崗位并選擇報名。
(二)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報名后,中心按照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及中心門戶網站發布。如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未達到3:1,由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方可參加自然資源部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地點在北京市,具體安排另行通知。筆試現場告知考生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規則。
(四)面試
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面試。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選少于規定比例人數的,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具體面試安排將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和中心門戶網站發布。
(五)體檢和考察
招聘崗位實行等額考察,按照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名單。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計算得出。考察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滿分為100分)。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在中心門戶網站發布。考察對象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應聘或未通過體檢考察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及中心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后,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應聘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予以轉正。
六、其他事項
(一)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中心確認報名資格。
(二)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后請及時查看個人的網上審查狀態,了解資格審查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限內可轉報其他崗位。
(三)考生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及注冊信息。未認真填寫,造成信息不全、有誤的,由考生承擔責任;弄虛作假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后,報名信息將不得再修改。
(四)請考生關注自然資源部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平臺及地勘基金中心門戶網站,及時掌握相關信息。
(五)請考生嚴格遵守當地及北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要求,認真做好個人防護,合理安排行程。如有相關情況請及時與用人單位聯系。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老師
聯系電話:010-68085629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西路28號中國測繪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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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