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技術中心創建于1965年,是隸屬于自然資源部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國家海洋觀測監測調查、海洋能產業發展、海洋環境保障提供技術支撐,同時承擔我國海洋領域基礎性、前沿和關鍵共性技術創新。中心設有碩士學位授予點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據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
(一)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招聘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定向生或委培畢業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二)近兩年內(截止入職前)獲得國家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生。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備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精神。
(三)具備與崗位相匹配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心理素質。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取得學歷和學位,應聘人員以已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且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應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留學人員需提供能夠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
(六)不超過35歲(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考生需符合天津市關于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的有關規定。
(八)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還在禁考期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
五、招聘安排
(一)報名
請于2023年1月11日-2月3日24時登錄自然資源部所屬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平臺,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系統要求瀏覽招考崗位并選擇報名。
(二)資格審核
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我中心門戶網站公布。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未達到3:1的,中心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或按照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三)筆試
資格審核通過人員方可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在天津市。在筆試現場告知考生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劃定規則。
(四)面試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1:5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少于規定比例人數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具體面試安排在單位門戶網站發布。
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理論知識、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面試將采取個人陳述及問答的方式進行,著重考察考生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五)考察體檢
招聘崗位實行等額考察,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由高到低確定考察體檢的人員名單。考察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滿分100分)。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在中心門戶網站發布。
考察對象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應聘或未通過考察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及中心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選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程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予以轉正。
六、注意事項
(一)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后請及時查看個人的網上審查狀態,了解資格審查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限內可轉報其他崗位。
(二)考生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及注冊信息。未認真填寫,造成信息不全、有誤的,由考生承擔責任;弄虛作假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后,報名信息將不得再修改。
(三)請考生關注自然資源部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平臺及中心門戶網站,及時掌握相關信息。
(四)請考生嚴格遵守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認真做好個人防護,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如有相關情況及時與用人單位聯系。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022-27536950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芥園西道219號增1號
點擊查看>>>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