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單位事業發展需要,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計劃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是自然資源部直屬的正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從事海洋防災減災、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和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為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國土空間規劃與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及公益服務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三、招聘對象
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招聘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定向生或委培畢業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近兩年內(截至入職前)獲得國家認可的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生。
京外生源需符合辦理進京落戶政策的條件。
四、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2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信息詳見附件。
五、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熱愛自然資源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精神;
(四)具備與崗位相匹配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心理素質;
(六)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需取得學歷和學位,應聘人員以已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且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留學人員需能提供能夠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
(七)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或招聘單位駐地關于接收應屆畢業生的有關規定;
(八)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還在禁考期的人員。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考生于2023年1月11日-2月3日24時登錄自然資源部所屬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平臺,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系統要求瀏覽招聘崗位并選擇報名。
(二)資格審查
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通過資格審查進入筆試。資格審查結果在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門戶網站公示。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未達到3:1的崗位,由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方可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為北京市。在筆試現場告知考生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劃定規則。
(四)面試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1:5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少于規定比例人數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具體面試安排在海洋減災中心門戶網站發布。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分為兩部分,首先由應聘人員進行PPT自我陳述,主要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專業能力介紹、社會實踐和工作經歷等,著重介紹參與的科研工作。再由考官根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和研究方向,結合具體崗位要求,對面試人員進行提問,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以及綜合分析能力。
(五)體檢和考察
招聘崗位實行等額考察,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由高到低確定考察體檢的人員名單。考察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滿分為100分)。考察對象名單在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門戶網站公布。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確定新的考察人選。
(六)公示
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擬聘人選名單,擬聘人選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以及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后,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入職手續。
七、其他要求
(一)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后請及時查看個人的網上審查狀態,了解資格審查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限內可轉報其他崗位。
(二)考生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及注冊信息。未認真填寫,造成信息不全、有誤的,由考生承擔責任;弄虛作假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后,報名信息將不得再修改。
(三)請考生關注自然資源部所屬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平臺及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門戶網站,及時掌握相關信息。
(四)考生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10-62492567。
點擊查看>>>
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