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19]16號)、《2023年扶余市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扶余市戶籍適齡青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服役期間由編制部門保留編制,服役期滿后無特殊情況者按相關文件要求辦理落編、調配等手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扶余市計劃公開招聘18名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普通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具體招聘崗位及其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符合2023年應征入伍身體、政治考核條件。
5.年滿18至24周歲(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1.戶籍條件:具有扶余市戶籍(落籍時間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2.招聘對象:男性;
3.學歷條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含2023年畢業生);
4.政治條件:按照《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定》文件執行;
5.身體條件:按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文件執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往年參加過義務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滿義務兵役或服役期間受到黨紀、政紀、軍紀處分的。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人員。
6.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的考生不視為2023年畢業生)。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征兵體檢和政治考核雙合格男兵預征對象,參加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3年2月6日至2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2月7日下午15:00之后不再接收報名材料。
(三)報名地點
扶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市人社部門成立報名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報名者需攜帶以下材料。
1.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攜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年扶余市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報名登記表》(附件2)紙質版。
3.攜帶近6個月內正面免冠的證件數碼彩色1寸照片4張(不限底色)及電子版照片1份。
4.2023年畢業的應屆生報考,學校準予畢業的,需攜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人員(二次入伍),除需提供規定材料外,還需攜帶退伍證。
收費標準:參照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公務員公開招錄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為,通用知識60元/人。
四、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由扶余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本次筆試不設置及格分數線,不設開考比例。計算筆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試科目為《通用知識》。《通用知識》考試復習范圍請參見《2023年扶余市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通用知識>考試大綱》(附件3)。
筆試試卷全部采用客觀題形式,采用機讀標準化答題卡,考生統一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讀卡機閱卷(考生自備考試用品)。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扶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通知。
如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人員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役前教育訓練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五、役前教育訓練
筆試結束后,在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通過人選。擬通過人選與其他體檢、政審合格人員一起參加市征兵辦組織的役前教育訓練,使其感受管理訓練氛圍,了解部隊紀律要求,提高入伍適應能力,堅定入伍信念。
六、遞補
在筆試后,對役前教育訓練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的,取消其入伍人選資格,不足招聘崗位人數時,在考試總成績排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間,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過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七、審定公示
扶余市定兵會議審定人員,結果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未考取本次帶編入伍的高校畢業生新兵正常享受國家、省、市大學畢業生入伍優待優惠相關政策。
八、簽訂協議書
對擬聘用公示無異議的,且被兵役機關批準入伍的,受聘人員與入伍所在地的人社、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征兵辦簽訂《2023年扶余市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退役安置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保留事業編制及崗位2年。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在新兵入伍起運前暫緩簽訂《協議書》,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予以簽訂《協議書》;截止到新兵入伍起運仍無法查實的,取消簽訂資格。
九、退役安排
受聘人員服役期滿退役后一個月內,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接收意見和簽訂的《協議書》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報到,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市委編辦根據全市工作實際情況,統籌調整安置,各用人單位要在3個月內為其辦理落編上崗手續。
十、有關規定
(一)退役后不予落編上崗情形
1.因個人原因未服滿義務兵役的。
2.服役期間受到黨紀軍紀政紀處分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3.服役期間被選拔為軍官的。
4.退役后符合國家規定安置政策的,由個人自愿選擇安置方式。
5.退役后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超過30天的。
6.因國家、省關于事業單位改革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相關崗位不再適合上崗并無法調劑的。
7.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
(二)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筆試、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應征高校畢業生在征兵報名至入伍起運前,在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未被批準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條件的,即刻取消事業單位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擬聘資格,并依情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已經聘用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一、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扶余市人民政府網站為本次招聘工作相關信息的發布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8-5869114
0438-8969855
監督舉報電話:0438-5860138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扶余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扶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扶余市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
附件2:2023年扶余市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