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簡介:
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江門市人民政府舉辦、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學校。學校按7500人規模設計,在校生近6000人。學校設置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學英語教育、體育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舞蹈教育等七個專業,建有奧爾夫音樂實訓室、蒙臺梭利教學實訓室、心理咨詢室等各類實訓室324間,紙質圖書27萬余冊,電子圖書33萬余冊,科研儀器設備完善,配備直屬幼兒園1所,校外見實習基地67個,可滿足各專業學生實踐實訓教學需求。
學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立足粵港澳大灣區,服務“一帶一路”倡議,教學質量優秀,專業優勢突出,學、研特色鮮明,朝著“為全省學前教師教育提供示范的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目標邁進。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現就2023年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專場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場次共招聘工作人員16名。詳見《2023年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不限”三類。
(一)應屆畢業生。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不限。含“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三、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相關要求
1.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2.專業、學歷、學位要求。考生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
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根據用人需要,按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了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考生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畢業證書、經畢業院校或院校教務處蓋章的專業課程成績單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依據等材料)。考生所學專業屬于專業目錄內的,不得按相近專業報考。
考生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判斷考生所學專業的依據。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專業名稱為準。
3.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要求。僅考試、考核合格,但還未獲得證書的,不視為已具備相應資格。相關證書還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4.工作經歷要求。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的起始時間算起。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工作經歷,但不視為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考生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社會實踐或者參加相關工作,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了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前1天。
5.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6.國有單位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同意報考意見材料應在面試資格審核前提供)。
四、應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3個工作日內。考生將以下資料的電子文檔(可掃描,圖片須確保清晰可見),壓縮打包發送至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電子郵箱:jmyzzhp@vip.163.com。
1.填妥的《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3),加載本人免冠電子彩照,注明報考崗位及代碼;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如考生為社會人員的,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方面要求的相關證書或佐證材料;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不予聘用)。
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招聘崗位所需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考生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二)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證回執、派出所開具證明以及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
2.考生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
(三)資格初審
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將于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資格初審意見,通過初審的考生,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領取準考證并參加考試。考生報名前應詳細閱讀招聘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或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五、考試
由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在發準考證時一并通知。考試形式和各單項項目權重等內容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一)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綜合素質、專業水平、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從業氣質和專業技能等情況。面試各單項(試講、論文闡述、專業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面試最終成績為各單項成績×權重之和。
(二)總成績。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則重新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三)勝任力測評。主要測試考生對職位的勝任力和適合性。測評結果僅作為參考要素,不計入總成績。
(四)部分報考崗位的考前準備。
1.報考教育學教師一、教育學教師二、心理學教師、早期教育教師、思政教師崗位的考生需提前將“論文代表作+大綱+PPT”發送至郵箱jmyzzhp@vip.163.com,現場資格審核時確認,闡述論文須為原創作品,無知識產權爭議。
2.報考美術教師崗位考生需自行準備2B、4B、8B鉛筆,橡皮,黑色簽字筆、黑色雙頭馬克筆或記號筆,熟悉AdobePhotoshop、AdobeIllustrator軟件應用。
六、體檢
由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同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方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版)規定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的體檢結果即時告知考生,并由考生對每一次測量結果當場簽名確認,其他項目的體檢結論于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告知考生。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如對上述項目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內完成復檢;如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論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
由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核實其社會關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將相關資料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考生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設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機關雇員考試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復查通過的,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試用及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考生按聘用通知書指引辦理報到、關系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完成報到后,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與考生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及違約條款。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事業單位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調整崗位,個人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予以解聘。
十、遞補
考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可在總成績合格的同崗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1.在體檢、考察、聘用、試用環節棄權的;
2.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未在單位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考生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應聘。
十一、監督管理
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十二、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在面試前應密切關注考點官網發布的通知信息,嚴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加強自我健康監測,做好個人防護,做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如國家、省、市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防疫措施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適時調整,以最新要求為準。
十三、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一)咨詢電話: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0750-3986815。
(二)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教育局人事科:0750-350392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附件:
1.2023年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
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