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江西師大附中創辦于1954年5月,原名江西師范學院附屬中學。1986年被教育廳批準為首批省重點中學,1996年被教育廳批準為首批省優秀重點中學,2012年被教育廳批準為首批江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校六十多年來,附中以其辦學理念新、師資力量強、教學質量高、學生發展好而在高等院校和社會各界中享有很高的聲譽。
學校不斷豐富、提升富有附中特色的辦學理念和學校文化,形成了一系列運轉有效的辦學機制,辦學內涵和品質不斷提升。學校一路弦歌不輟,一路華章出彩,成為辦學理念先進、辦學機制科學、管理工作規范,以校風正、教風嚴、學風濃著稱的特色鮮明、省市領先、全國知名的品牌學校。
近年來,學校被評為“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五四紅旗單位”“全國優秀體傳校”“中華傳統美德教育試驗學校”“全國奧林匹克教育示范學校”“江西省德育示范學校”“江西省文明單位”“江西省科研興校先進單位”“江西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南昌市名校”等榮譽稱號。
二、招聘崗位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崗位條件 |
物理教師 |
專業技術崗 |
1 |
專業不限,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物理教學工作經歷,具有中學物理教師資格證。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化學教師 |
專業技術崗 |
1 |
專業不限,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化學教學工作經歷,具有中學化學教師資格證。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生物教師 |
專業技術崗 |
1 |
專業不限,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生物教學工作經歷,具有中學生物教師資格證。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數學教師 |
專業技術崗 |
1 |
專業不限,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數學教學工作經歷,具有中學數學教師資格證。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信息技術教師 |
專業技術崗 |
1 |
專業不限,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信息技術教學工作經歷,具有中學信息技術教師資格證書。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備注:1.國(境)外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3.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受疫情影響需延期畢業的按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否則不予聘用。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
2.報名方式:
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包括個人簡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榮譽證書等相關證書的掃描件或電子稿壓縮為一個文件發送到指定郵箱。
報名郵箱:2757588028@qq.com
郵件命名方式:姓名+學科+應聘崗位(例如:張三+物理學科+物理教師)。
四、資格審查
1.考核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持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的原件,到江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參加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考核。符合報名條件人員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小于2: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者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與本招聘公告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3.應聘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五、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
(1)考生考核方式為筆試+試講+面試,筆試、試講、面試均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20%、試講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50%。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面試人員名單(如入闈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考核總成績合格線為80分(含),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
(2)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
(3)試講:主要考察考生處理教學重點難點、教法運用、學法指導、板書水平、個人素養等。
(4)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儀表舉止及專業素養等。
2.筆試、試講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各環節成績將在江西師大附中官網上公布。
六、體檢、考察、公示
1.體檢。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考核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對象。在學校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贛教規字[2021]3號),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等內容。
3.公示。對經考核、體檢、考察后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產生的崗位空額,從達到考核總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繼續參加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程序,其他情況一律不予遞補。
七、聘用、待遇
1.聘用。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
3.聘用人員須服從學校的統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