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擬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編制外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人數
具體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考對象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二)具有崗位所要求的最低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畢業證書需在報名前取得;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及身體條件,詳見《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四)報名者應符合崗位信息表對應的條件;
(五)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3)因違法違紀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人員;(4)現役軍人;(5)在讀非應屆畢業生;(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采用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辦法。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x.kaowu.cn),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電子圖片。(請關注公眾號實時通知)
2.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8日-11月22日
3.報名程序:
(1)注冊。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條件以及有關規定、注意事項等內容。登錄報名網站,按照提示要求進行注冊。
(2)填報信息并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傳本人近三個月內正面、免冠電子照片。
4.報名材料:
①報考者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主頁、本人頁)、畢業證書的原件掃描件1份;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1份(未獲得者可不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1份。
(二)資格初審和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安溪工作部負責對報考者的資格初審,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負責最終審核。
打印面試通知書: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接收到通知后可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面試通知書。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2.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偽造、變造證件、信息及其它材料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3.考生必須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四、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按資格初審合格的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一)面試
1.本次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對考生的基本素質、工作能力、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進行評價。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按照面試通知書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不得替考,否則,取消考試資格。面試成績將在安溪(海峽)人力資源服務網(http://ax.hxrc.com)上公布。
(二)資格復核
在面試成績公布后,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安溪工作部將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通知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入圍考生應按照通知要求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的,或在考試中舞弊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體檢、考核和聘用資格。入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用于資格復核,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核所需材料:
①報考者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未獲得者可不提供)。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實際招聘人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與事業單位招考人員錄用體檢標準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核
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安溪工作部在規定的時間內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按1:1比例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重點考核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生需提交綜治證明等材料。
(三)公示、聘用
1.公示。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按考試成績、體檢合格情況、政審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安溪(海峽)人力資源服務網(http://ax.hxrc.com)公示五個工作日。
2.聘用。本批工作人員的錄取,按照“高分優先”的原則,按考試成績高低進行聘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人員,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具體辦法如下:
(1)根據考試成績情況,按成績高低逐一聘用。
(2)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體檢、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不足的,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不符合要求或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如新錄用人員在入職3個月內離職或放棄聘用資格時,由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決定是否按該崗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3)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理入職手續,由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合同,實行合同管理,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待遇
工資福利按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編外人員工資標準發放(含五險一金約五萬元)。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請考生安裝閩政通APP生成“福建健康碼”,并于考前7天起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確認“福建健康碼”為綠碼。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在國內疫情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
2.從風險區域入(返)安的考生,須密切關注考試考場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預留充足時間,按要求做好核酸檢測、進行健康管理。
3.考生應對照準考證上的具體考試時間,完成考前48小時內采樣的新冠核酸檢測。
4.考生赴考時應做好個人防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全程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5.每場考試前,在考點入口檢測處,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核驗。
6.考生應自覺遵守考點防疫要求,除在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時須摘除口罩外,其他時間請佩戴好自備口罩,有序進出考點。
(二)考生入場管理要求
1.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1)考試當天本人動態“福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體溫檢測正常(低于37.3℃)。對體溫檢測高于37.3℃的身體異常考生,可適當休息后,再次進行體溫復檢;復檢體溫正常的考生,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復檢體溫仍高于37.3℃的,不得進場參加考試。
(2)提供考試時間前48小時內采樣的新冠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報告(紙質、電子版均可),例如:參加8月22日14:30考試的考生提供8月20日14:30以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核酸采樣時間起算,紙質、電子版均可。7天內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為所在街道)的低風險區考生還需完成三天兩檢。
2.考生本人及共同居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1)每場考試前7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或10天內有境外旅居史;
(2)根據國家、省、考試考場所在市相關規定屬于應當實施集中醫學觀察、居家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測等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員;
(3)被診斷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或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至活動報到前健康管理未期滿的人員;
(4)界定為高風險地區的名錄,以考生參加考試前1天的國家通報為準。
(三)疫情防控其他有關要求事項
1.考試當天,請合理安排行程。
2.由于疫情防控形勢不斷變化,請考生密切關注考試考場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有關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以考場所在地要求為準,請考生持續關注,以免影響參加考試。
3.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對于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一經發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并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4.請所有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和有關紀律規定,安全參考、誠信參考。
八、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開招聘以安溪(海峽)人力資源服務網(http://ax.hxrc.com)發布公告為準,考生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對在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或經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聘用等相應的處理。
1.有關網上報名技術問題,考生可咨詢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安溪工作部。咨詢電話:0595-68782166;
2.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關問題,可通過電話咨詢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咨詢電話:0595-68709088。
(四)報考人員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碼務必保持暢通,因聯系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五)在資格審查、體檢、考核環節主動放棄的報考人員,須按各招聘崗位要求,及時出具本人自愿放棄聲明。
(六)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須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七)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68709198;0595-23009669。
(八)未盡事宜由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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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