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22年11月22日訊:根據工作需要,宿遷市湖濱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5人,具體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報考專業認定,以證書為準。嚴禁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期限未滿的。
6.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受到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湖濱新區管委會網站(http://hbxq.suqian.gov.cn/)和有關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簡章。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方式
報名通過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收網絡、電話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1日9:00-2022年11月25日17:30;
報名地點:湖濱新區嘉創大廈一樓便民服務中心大廳7號窗口(慧二路與銀桂路交叉口東北200米);
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附件2,可現場填寫),本人近期免冠2寸藍底照片3張。
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中: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認定證明,其中: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門審核。
2.報名與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材料需現場提供審驗,本次招聘不接受網上報名。
(2)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未按時確認報名資格、填寫資料的,視為報名無效。
(3)現場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表》所要求條件的,會當場告知其資格審核結果。
(4)考生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5)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現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現場確認后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發布公告的網站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打印時間:2022年11月26日9:00—11月26日18:00。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2年11月?27日9:00—11:00。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合格線。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筆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關注發布簡章的網站。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面試人員名單,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及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程序。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試成績仍相同按主考官的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湖濱新區網站公布,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考生為待業人員的,須提供檔案托管單位證明。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招聘主管部門查實后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員由宿遷市湖濱新區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辦理聘用手續,合同制管理,聘期2年(其中,首次聘用含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在體檢、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聘用人員待遇按湖濱新區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現有協理員工資標準執行。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湖濱新區政社辦組織實施,湖濱新區紀工委監督,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27-80986821(湖濱新區政社辦)
監督舉報電話:0527-84837110(湖濱新區紀工委)
本簡章由宿遷市湖濱新區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