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擬集中公開招聘7名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源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河源市預防保健中心)成立于1989年6月,為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疾病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報告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處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實驗室檢測分析與評價、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管理與應用研究指導等重要公共衛生職能。
河源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8年10月,為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我市無償獻血,血液采集、檢驗、分離,臨床用血供應,血液儲存質量控制等工作。
河源市精神衛生中心于2014年經河源市政府批準設立,為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按三級精神專科醫院標準建設,占地面積3.6萬平方米,開放床位數300張。2015年經批準加掛河源市第二人民醫院牌子,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管理。承擔著全市精神衛生預防,心理衛生,精神疾病規范化治療,精神衛生危險因素和常見精神障礙的發生、分布和發展規律監測,以及對全市精神衛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等重要公共衛生職能。
二、招聘人數
共招聘7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河源市衛生健康局2022年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河源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河源市中心血站聘用人員納入用人單位事業編制,執行財政核撥工資政策及相關待遇;河源市精神衛生中心(第二人民醫院)聘用人員納入用人單位員額制管理人員,執行財政核補工資政策及相關待遇。
五、報名與資格審核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報,逾期不予受理。
(一)報名時間:2022年11月9日-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河源市源城區越王大道商務小區河源市衛生健康局一樓人事科。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供《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須雙面打印),并附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免冠藍底正面照片2張(相關證件、證書僅收取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
2.按省、市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如服務基層項目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等,應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凡未在報名時提供相關材料或材料審核不通過的,不予加分。
3.本公告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學歷和學位、資格條件、工作年限等取得時間均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有學位要求的,須取得崗位所需專業相應學位。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5.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交單位工作證明和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的社保憑證(須與工作證明單位一致),在校期間或實習期不算工作年限。
6.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崗位嚴格按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流程,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對象比例、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工作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組織,筆試命題和評卷由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上級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面試工作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組織。面試命題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委托上級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三)面試對象比例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比例達不到1:3的,按實際考試人數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不予錄用。同一職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綜合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七、體檢及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八、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及咨詢、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過程中,考生自愿放棄或被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決定是否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咨詢、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41916(河源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進行,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均須做好防控工作。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考生要提前做好健康碼備查并進行體溫檢測。有發熱癥狀以及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前7天內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疫情嚴重地區駐留史的要如實報告。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時,考生須規范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不得聚眾交談,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離,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其他未盡事宜,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及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河源市衛生健康局2022年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河源市衛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