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學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為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2020年1月更名為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舉辦、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浙江大學支持辦學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 |
崗位 類型 |
人數 |
崗位職責 |
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崗位其他要求 |
審計處審計管理崗位 |
專技十二級 |
1 |
從事學校審計管理工作 |
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的專業均為審計類或財務類或工程管理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 |
材料學院實驗技術崗位1 |
專技十二級 |
1 |
從事材料學院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工作 |
材料科學與工程類、高分子化學與物理、有機化學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
材料學院實驗技術崗位2 |
專技十二級 |
1 |
從事材料學院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工作 |
材料科學與工程類,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 2.具有1年及以上新材料企業技術研發工作經歷。 |
生化學院實驗技術崗位1 |
專技十二級 |
1 |
從事化學品采購、危化品管理、生化實驗室設備資產管理等工作 |
無機化學、有機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且有化學、化工類實驗工作經驗或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
生化學院實驗技術崗位2 |
專技十二級 |
1 |
從事化學品采購、生化實驗室設備資產管理和生物化工相關實驗教學等工作 |
生物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 |
備注: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且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以錄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也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報名,但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為準,未取得的不予以錄取;
2.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以公告發布之日;
3.歷屆生報考時需取得學歷學位;
4.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工作經歷,需提供勞動合同以及人事部門出具的所從事工作崗位的職責及內容的證明;
5.下列情形者視同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對待:(1)在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訂或簽后依規撤銷,一般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應于2023年畢業,有類似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3)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時間:2022年11月3日9時至11月7日16時。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11月8日9時至11月9日16時。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2年11月10日9時至16點。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22年11月11日9時至11月14日16時。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打印具體時間將在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網站另行公告,請予關注。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所有崗位采取筆試+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一律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專業技能測試由學校命題。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查綜合基礎知識和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前學校將視疫情形勢進行考前確認和考試報備,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選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后在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網站(http://www.nbt.edu.cn)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者須在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內攜帶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中共正式黨員證明(按需)、工作經歷證明(按需)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同自動放棄。因放棄資格復審及未通過資格復審出現空出面試入圍名額時,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入圍人選并參加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
審計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生化學院、材料學院實驗技術崗采用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實操能力,具體考試形式另行通知。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不予錄用。報考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者視作放棄,所空缺的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名額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考生可在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當天登錄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網站查看成績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在考試結果公布后的7個工作日內,擬入圍人員如有放棄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且原則上每個崗位只遞補1次。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8229097,聯系人:許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人事處咨詢電話:0574-88229016,聯系人:黃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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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寧波理工學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