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株洲日報社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崗位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崗位3個,招聘計劃13個(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株洲新聞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環節相關信息通過株洲新聞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株洲日報社組織人事部(株洲市天元區新聞路18號A座516室)。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現場報名材料:
(1)《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1寸彩照3張;
(2)應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出國留學人員學歷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或勞動(聘任)合同等佐證材料。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2年10月31日為截止日期。
(4)現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報考,應提供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責任。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開考比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實操測試均采用百分制。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主要內容詳見附件1。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實操測試人選,未達到比例,則全部入圍實操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應用技能。
3.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60%。
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前。
4.考試時間、地點
準考證領取時間、實操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毛發檢測),費用考生自理。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新聞網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的均不予保留。
六、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新聞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若因本人單方面原因未及時關注信息,或致招聘方無法取得聯系,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應聘人員應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七、咨詢與監督
(一)咨詢電話
株洲日報社組織人事部:0731-28826480
(二)監督電話
株洲日報社黨務紀檢監察部全程參與監督本次招聘。監督電話:0731-288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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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報社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