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楚人社發〔2013〕16號)文件精神,經楚雄州衛健委、楚雄州人社局同意,楚雄州精神病醫院擬招聘緊缺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
精神科醫生崗位2名,臨床醫學或精神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2019、2020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在培學員不可報名(2021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人員除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人員)。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人員;
3.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楚雄州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楚雄州第二人民醫院網站(https://www.cxzdermyy.com/)發布招聘公告,請報考者關注昆明醫科大學校園招聘雙向選擇招聘會招聘信息。
(二)招聘方式
本單位組成招聘考核組,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參與昆明醫科大學校園招聘雙向選擇招聘會,進行現場報名招聘。
時間: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9:00-11:30
(筆試和面試時間現場通知)
地點: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昆明市呈貢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
(三)程序
1.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報考者需根據招聘條件提供與招聘崗位一致的相關證明材料。現場報名后對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
2.考生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小1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標準證件數碼照1張;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2021年的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需含畢業生在校學科成績,以教務處提供的為準,凡是涂改、修改過的一律無效);
(4)畢業證、學位證(2021年畢業生提供學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崗位相關的其他證書材料,如執業醫師資格證、2021年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明、各類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6)《楚雄州精神病醫院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
3.確定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參加現場考試考核。
4.現場考試考核方式。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可免考筆試,面試成績即為最后成績。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碩士研究生、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持相關證書者優先聘用。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醫學基礎知識、專業知識,以及了解精神病學科方面的精神醫學基礎知識。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專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等與應聘崗位的匹配性要素。算出平均分作為面試者的最后得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
(3)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免筆試人員面試成績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4)成績公示:總成績在考試結束后,現場進行公布總成績。
5.確定擬聘用人員。考試考核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1:1)確定擬聘用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招聘公告優先條件的順序確定,若總成績相同且具有同等優先聘用條件的,以筆試成績分高者優先聘用。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作為考生所在院校畢業開具報到證的依據。
6.考察、體檢及聘用
(1)體檢:應聘人員按要求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員自己承擔。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2)考察:由用人單位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3)如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檔案材料、體檢或政審不合格、2021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未取得合格證的不給予聘用,招聘單位可在2021年9月30日前按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4)聘用:體檢、考察合格者經用人單位集體研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統一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楚雄州精神病醫院人事科0878—6169670
傳真:0878—6169656
地址:楚雄市陽光大道344號
五、紀律要求
(一)邀請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衛生健康委全程進行監督。
(二)遵守回避規定,考官與考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須實行回避。
(三)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試相關信息,不記錄、傳播、泄露考試內容。
(四)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做好保密工作,對違反招聘規定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五)如發現招聘過程中有違反招聘紀律的,請致電:
楚雄州衛生健康委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38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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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精神病醫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