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8名(含黨群系統3人),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本區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9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2021屆高校畢業生應憑即將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其中,國內高校就讀的,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外高校就讀的,須為2020年8月1日之后畢業,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且須在報名時提供。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榮昌區人民政府部門(區人力社保局)網站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3-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榮昌區人力社保局機關事業人員管理科(504室)
3.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所需材料詳見《現場報名所需材料》(附件2)。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資格查審合格者,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件前往參加考試考核。資格查審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4.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考人員,退還其考務費。
5.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達到8:1的,將對此崗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
(一)筆試
1.筆試分值10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筆試時間90分鐘。考試大綱參照《重慶市2020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2020年6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內容執行,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筆試時間初定于2021年4月下旬至5月初,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通過榮昌區人民政府部門(區人力社保局)網站(網址: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事業招考”欄公示。請考生及時關注。
3.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對開展筆試的招聘崗位,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3)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應聘人員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
(4)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通過榮昌區人民政府部門(區人力社保局)網站(網址: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事業招考”欄公示。
(二)面試
面試環節中,綜合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時間12分鐘。
結構化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技能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信息詳見《準考證》。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的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四)考核總成績計算
1.未組織筆試的:
考核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組織筆試的
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7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考核總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公示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崗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1次。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榮昌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及其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及人崗相適度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試小組中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榮昌區人民政府部門(區人力社保局)網站(網址: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事業招考”欄上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或榮昌黨建(http://rcdj.rongchang.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需在聘用文件下發15日內到榮昌區人力社保局、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報到和備案,逾期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崗位需與聘用人員約定最低服務期,全部聘用人員須在榮昌區服務5年。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1.本簡章由榮昌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46773431(政府系統)
023-61471313(黨群系統)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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