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湘潭市中心血站、湘潭市健康教育所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共計20名,其中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4人,湘潭市中心血站5人,湘潭市健康教育所1人。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2021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湘潭市中心血站、湘潭市健康教育所公開招聘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詳情可查詢湖南衛生人才網(http://www.hnyyws.com/)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sjkw.xiangtan.gov.cn/)、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http://www.xtcdc.org.cn/)湘潭市中心血站(http://www.xtzxxz.com/)。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0年4月8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5年4月8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0年4月8日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是指1975年4月8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和學歷所對應的專業。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或學位證上的專業。本次考試崗位專業要求參照《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市衛健委認定。
6.專業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2021年應屆畢業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均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取得,則取消聘用資格。工作經歷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1年3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A類崗位招聘面向社會和高校畢業生。
B類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
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畢業生以及擇業期(2019屆、2020屆)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的公職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違約或者服務期限未滿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醫學生和特崗全科醫師等;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它情形依此類推);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8日8∶30-4月15日17∶00。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報名網站:湖南衛生人才網(http://www.hnyyws.com/)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4、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在湖南衛生人才網(http://www.hnyyws.com/)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4月21日8∶00—4月25日9∶30。筆試和面試都須提供準考證,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5、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在湖南衛生人才網、湘潭人事考試網、湘潭市衛健委網站、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其他各環節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報名、報名表和準考證打印在湖南衛生人才網(http://www.hnyyws.com/)。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四、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分為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專業知識占90%,為招聘崗位相關專業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占10%,涵蓋時事政治等知識面。總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2021年4月25日9:3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請仔細閱讀《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湘潭市中心血站、湘潭市健康教育所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3),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以及疫情防控提示所需資料。所需資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3∶1。對少數的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招聘單位申請,報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據實際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已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將不進行改報。
紀律要求和違紀處理。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和疫情防控措施。對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資格審查
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報考條件,結合崗位要求,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必須對所提交的信息負責。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同放棄報考資格。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現場資格審查對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審查(下同)。未達1:3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現場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見各招聘單位網站通知)。
資格審查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自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含個人信息的報名表。2021年應屆畢業生需攜帶本人學生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或畢業生推薦表(協議書原件或畢業生推薦表需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并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印章)。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原件。考生須攜帶上述證書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務必在準考證打印規定時間內將準考證和含個人信息的報名表打印,以備考試和資格審查時用。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成績當場公布。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面試人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不再核減招聘計劃;實際參加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規定在各招聘單位網站另行公告。面試公告發布以后,面試環節不再遞補。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時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七、合成成績和排名
(一)綜合成績合成: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以上各項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三)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個環節。
八、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
報考人員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招聘單位、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各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經單位負責人員集體研究,并報市衛健委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經集體研究和審查后確定為擬聘人員,經各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審查合格后在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http://wsjkw.xiangtan.gov.cn/)以及相關招聘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無異議人員為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到各主管部門市人社局等部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
十二、招聘工作咨詢監督電話
報名技術咨詢0731-84822247;
湘潭市衛健委人事科0731-58555257;
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731-58389509;
湘潭市中心血站人事科0731-58280150;
湘潭市健康教育所0731-59396252;
市紀委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0731-5855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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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湘潭市中心血站、湘潭市健康教育所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疫情防控告知書.docx
2021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湘潭市中心血站、湘潭市健康教育所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
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湘潭市中心血站湘潭市健康教育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