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寧波海洋研究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海洋研究院為市政府直屬的自收自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行政副局級。主要職責是:為我市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決策咨詢、前瞻規劃與評估;建立海洋科技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海洋大數據、樣本、技術咨詢與服務;開展海洋經濟重點領域應用型科技研發;遴選海洋科技成果進行中試、應用和推廣,創辦科技型公司;建設海洋科技企業孵化器;開展涉海學科研究生以上高層次人才培養;承接國家海洋局、寧波市涉海職業培訓任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核、體檢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資格條件
需求計劃表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4日。
2、報名辦法:登陸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寧波海洋研究院網站(http://www.nbio.org.cn/)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本人簡歷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473333915@qq.com),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寧波海洋研究院在接收到郵件后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通知本人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認定此次高層次人才崗位均為緊缺崗位,報名應聘人數不足3:1時,按實際人數進入考核程序。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1:1的,將取消該崗位。
5、報考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本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二)考核與體檢
本次招聘將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體檢程序擇優錄用。
1、資格復審
考核前,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核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核。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核資格。
2、考核
經寧波海洋研究院組織專家評審,并經寧波海洋研究院黨委會議審議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考核結果將于審議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海洋研究院網站上予以公布。
3、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在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本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將根據考核結果依次遞補。
(三)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海洋研究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根據考核結果依次遞補。
(四)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寧波市北侖區梅山街道七星路358號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13685857477,聯系人:洪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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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度寧波海洋研究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表(博士).xlsx
寧波海洋研究院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