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和《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備案工作的通知》及《中共銅仁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銅仁市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村干部隊伍建設的招聘簡章>的通知》等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口縣事業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招聘辦”),負責具體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全程接受監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其中:縣直事業單位7名、鄉鎮事業單位13名)。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招聘對象、學歷及專業詳見《江口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報考年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4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齡可放寬至43周歲(197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崗位,限由省、市統一選派到我縣服務滿兩年及以上(服務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9月5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未申請接轉的“特崗教師”等基層項目服務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5.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或駐江部隊隨軍家屬”的崗位,須為銅仁市轄各區(縣)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截止2022年9月5日前已辦理退役手續且戶籍所在地為銅仁市轄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現役軍人隨軍家屬須為截止2022年9月5日仍在江口縣服役的隨軍家屬。
6.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崗位,截止2022年9月5日在江口縣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副主任、任職滿一屆(或連續任期滿3年)且至今仍在職的;學歷放寬至中專(中師、普師、中職、高中、職高、技校等)及以上。
7.定向招聘江口縣戶籍(生源)的崗位,本縣戶籍限于2022年9月5日前在江口登記入戶的以及原為江口縣戶籍,因易地扶貧搬遷將戶籍遷出的;本縣生源條件以參加中考、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江口縣。
8.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4.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相關須回避情形的崗位。
5.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反失信行為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7.不符合職位的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在考察階段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如學籍檔案等),時間截止2022年12月31日。
9.國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江口縣在職在編工勤人員除外)。
10.定向到具體行業的服務期內的畢業生、委培生;截止2022年9月5日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含2022年招聘已簽約的)。
11.在讀的在校生、現役軍人及2022年不能畢業的。
12.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的。
1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14.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五、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開發布,網址:“http://www.jiangkou.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選擇符合本人的職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2.本次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報名繳費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統一在網上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
3.報名網址:http://pta.bjpass.com/site/UbYJbu
4.報名程序: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網址在報名時間內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名審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報名人員信息。操作步驟簡述如下:
第一步:報考人員仔細閱讀《招聘簡章》,根據所要報考的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頭部顯示過小等原因造成無法審核通過的,責任自負)。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審核”提交報名信息待審。如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網上資格審查不通過或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自負。
第三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繳費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繳納考試考務費。繳費后即報名成功,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采取網上審查的方式進行。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資格初審期間,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本人提交的報名申請是否審查通過。
3.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相關工作人員從招聘單位抽調。具體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對照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在24小時內審查確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予以通過,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在報名期間(2022年9月7日17:00前)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可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報名審核。
超過報名時間(2022年9月7日17:00后),由于個人信息填寫有誤、錯漏、照片不清晰等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應于2022年9月8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報名審核。
2022年9月7日17:00至9月8日17:00期間修改信息的,再經審核仍未通過的,將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視為報名失敗,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初審環節中若有不符合條件報考人員進入繳費環節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報考人員和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提出申請,經“縣招聘辦”審核同意后進行改報,繳費結束后仍未改報成功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相關人員的責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確因特殊原因個人信息有誤須修改的(報考單位和報考職位不得修改),須本人向“縣招聘辦”申請同意后酌情修改。
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電話通暢,因聯系電話不準確、不暢通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于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10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繳納100元考試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初審通過并繳費成功的人員為擬筆試人員。
本次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被取消的,該職位報考人員向“縣招聘辦”提出改報申請,經同意后,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職位被取消或自愿放棄改報而需要退費的報考人員,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給予退費。
(五)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
擬筆試人員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10:00至9月24日上午9:00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統一用A4紙打印)。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考試實行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所有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考試范圍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等相關事宜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同時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布,請密切關注。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資格復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4.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如仍在崗的“項目人員”須提供共青團江口縣委或縣引導辦(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及駐江(口)部隊隨軍家屬”職位的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或同級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并出具的證明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隨軍家屬”考生,需提供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駐江(口)部隊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的考生,連續任村干部滿1屆及以上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鎮、街道)出具的任職文件;村(社區)主任、副主任須提交由縣民政部門出具的當選證書和鄉(鎮、街道)出具的報考證明,并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報考。以上任職文件和當選證書由鄉(鎮、街道)和縣民政局經辦負責人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另行加蓋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或政府(辦事處)公章,符合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均須提供由所任職的鄉(鎮、街道)出具的連續任村干部滿1屆(或連續任職3年)以上且仍在職的證明。
7.報考職位限江口縣戶籍(生源)的,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證明。
8.江口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勤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由“縣招聘辦”組織資格復審人員按照《招聘簡章》規定,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復審,主要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復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簽上資格復審人員姓名)。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遞補時出現分數并列情況,一并進入下一環節。如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不再聯系下一人復審。
注意: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所有職位均實行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本次招聘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如考試總成績出現末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另作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布。
八、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根據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參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依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
(二)體檢標準及程序
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由“縣招聘辦”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從該職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和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按“凡進必審”的原則,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招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實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走訪和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不得報考情形之一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和貴州省有關規定的,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十、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按照規定程序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十一、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對引進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其他有關事項
(一)疫情防控。報考人員要密切關注發布的疫情防控有關公告,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參加應聘活動。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同時取消其相應考試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如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回所得。
(二)招聘職位有選崗要求的,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若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抽簽方式確定優先選崗對象。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也不組織舉辦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四)本次招聘崗位專業參照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政務公開—重點領域信息”欄目公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置。本科專業目錄主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主要參照《研究生招生學科與專業》和《專業代碼(研究生)》。
(五)招聘方案或簡章由“縣招聘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事業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六)本次招聘各環節,可能會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而延期,若有變動,相關信息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各考生應隨時關注。
咨詢電話:0856—6628367(縣招聘辦)
監督電話:0856—6621082(縣監察委)
附件下載>>>
附件1:江口縣2022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江口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江口縣事業人員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