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區水務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專干。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范圍
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十八周歲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不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
2.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光明區水務局公開招聘專干報名表》(表內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區水務局2021年3月公開招聘專干考試報名信息表》(只需提供電子檔)(附件3);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
(6)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4);
(7)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5);
(8)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6)。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請將填寫好的電子版和掃描件一并打包發送至swj@szgm.gov.cn郵箱,郵件格式統一為“姓名+崗位編號”的文件夾并打包成RAR/ZIP格式;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簡歷和資料均不受理。
報名聯系電話:0755-23698636,聯系人:羅小姐。
報名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注意事項
1.報考相關資格、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3月23日。
2.對符合條件、報名成功的考生,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進行回復。對不符合條件、報名不成功的考生,將通過短信的方式進行回復。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7)。專業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四、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試統一合格線6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對象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通過筆試合格線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但該崗位最終擬錄用對象由用人單位綜合考量及對擬錄用對象進行考察后決定是否聘用。
(一)筆試
報考者憑身份證和短信(兩者缺一不可)參加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上進行公布。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體檢通知自行前往任意三甲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報告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由用人單位綜合考量及對擬遞補對象進行考察后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標準按照企業單位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局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由用人單位綜合考量及對擬遞補對象進行考察后決定是否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單位綜合考量及對擬遞補對象進行考察后決定是否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光明區水務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23696673。
(二)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三)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出于安全考量,結合疫情防控有關措施,考生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以及證明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四)本公告由用工單位光明區水務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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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區水務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