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內人社發〔2022〕2號)、《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內教發〔2021〕14號)等文件精神,為盡快滿足烏海市烏達區各中小學教育教學需求,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
本次招聘崗位共計62個,其中初級中學教學崗位23個;小學教學崗位38個;教輔崗位1個。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2年烏海市烏達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年齡條件。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出生);
9.2022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5.烏海市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市外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市外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
6.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相關要求
通過烏達區人民政府網(www.wuda.gov.cn)等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1日9:00—2022年6月6日17:00,本次報名不收取考試費用。
2.報名方式: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是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錄網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4,進行注冊報名;
二是通過微信小程序報名。報名人員通過微信手機客戶端搜索“人事考試報名”小程序或微信掃描二維碼(如下圖),即可進行注冊報名。
3.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烏海市烏達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報考中小學語文崗位須提交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教育部在線驗證報告(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掃描件;除以上證件外2022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由就讀院校出具的院系、學制、專業(須含專業方向)、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要求加蓋學院公章。
4.報名注意事項:
(1)凡符合應聘資格的人員,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不得重復申報。否則,報名視為無效。
(2)網上報名后,系統會自動生成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成功提交個人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試講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3)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將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將及時退回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可按照提示說明進行補充后再次提交。
(二)網上資格審查
1.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6月1日9:00—2022年6月6日17:30。
2.網上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一經查實后,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為避免網絡擁堵,請應聘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避免審核不通過后因時間原因無法補充材料或改報其他崗位。
(三)考核形式及具體要求
考核形式分為筆試和試講兩個步驟進行。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1)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2)由烏達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筆試只考一科,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只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且要求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參加試講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試講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試講。
體育、音樂、舞蹈崗位不進行筆試,進行專業技能水平測試。具體要求如下:
1.體育教師崗位
(1)基礎測試內容:100米、800米、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男5公斤,女4公斤)。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4項中每項占基礎測試成績的25%。
(2)專項測試內容:
報考籃球方向測試:罰球線投籃、往返運球投籃,每項占專項測試成績的50%。
報考排球方向測試:二人打防、發球,每項占專項測試成績的50%。
報考田徑方向測試:400米、急行跳遠,每項占專項測試成績的50%。
(3)基礎及專項測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成績算法為:基礎測試成績×40%+專項測試成績×60%。
2.音樂教師崗位
(1)聽記筆試(基本素質測試):考試時間30分鐘,滿分100分。分為單音組聽記、音程聽記、和弦聽記、節奏聽記、旋律聽記五種題型,每題各占20分。聽記筆試在綜合分占比20%。
(2)面試(視唱、專項):考試時間限定為5分鐘。綜合分占比80%。共含視唱、主考、輔考三項。
A、視唱:滿分100分。視唱考試鋼琴提示標準音及起始音,按照小節統計成績,本小節有兩處以上錯誤,則扣除本小節的全部分數。綜合分占比20%。
B、主考(聲樂、器樂任選一項展示,器樂不含電子琴、架子鼓、豎笛、吉它)。滿分100分,曲目自選,聲樂唱法不限,考察應聘教師的聲樂演唱或者器樂演奏能力。綜合分占比50%。考場提供鋼琴及光碟、U盤播放設備,伴奏光碟或U盤(格式MP3或WMA格式)需考生自備。展示內容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允許他人現場伴奏、伴舞。
C、輔考(鋼琴彈唱):滿分100分,曲目為規定曲目,用C大調彈唱,考察應聘教師的鋼琴彈唱能力,綜合分占比10%。
(3)最終成績算法為:聽記筆試(基本素質測試)成績+面試(視唱、專項)成績。
3.舞蹈教師崗位
(1)形體基本功
A、五官形象及形體條件:滿分100分,目測考察應聘教師的五官、身材比例、體態等,考生須穿緊身或修身練功服及練功鞋參加考試。綜合分占比15%;
B、軟開度:滿分100分,考察應聘教師腰、腿的軟開度(橫豎叉、后彎腰)、身體的控制能力和開繃直立感(先扳腿后控制前、旁、后腿),綜合分占比20%;
備注:1、2環節按抽簽號順序一組4人同時考試。
C、技術技巧:滿分100分,跳、轉、翻單一動作或組合(依據個人能力做最擅長的芭蕾及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技術技巧,可做單一技巧,也可配合音樂做技巧組合),綜合分占比20%;
備注:該環節每組人依次單個展示。
(2)劇目表演
A、成品劇目片段:滿分100分,按抽簽順序單人依次進入考場,舞種僅限于芭蕾舞、中國舞(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當代舞、現代舞,國標舞及街舞等流行舞不能參加考試。劇目表演時長2分30秒以內,可穿演出服裝,超時叫停。綜合分占比35%;
B、即興表演:滿分100分,劇目表演完后,由考場提供音樂,應聘教師先聽一遍,第二遍依據音樂捕捉形象進行舞蹈即興表演,舞種不限。綜合分占比10%;
(3)專項技能測試成績算法為:形體基本功成績+劇目表演成績。
筆試(含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作為進入試講的資格條件,已取得試講資格應聘者放棄試講的,依據筆試成績進行遞補。
2.試講。
(1)在相關部門監督下,試講環節聘請第三方組織實施。教學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教學輔助崗位采取情景考察方式進行。
(2)試講和情景考察滿分均為100分。采取評委現場打分、現場核分的辦法,評委的平均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為該應聘人員的試講成績。試講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試講成績及時公布。
(3)應聘人員試講成績達到試講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考試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五)遞補原則
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等額遞補。辦理完聘用手續后,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崗位致使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成績公布
試講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選。
(七)崗前體檢
崗前體檢要到烏達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工作小組統一指定的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棄權。
(八)政審考察
根據總成績和體檢情況,按照擬聘名額1:1比例確定擬考察人選。對考察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以及學習、工作期間的表現進行綜合考察。對于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并進行遞補。
(九)公示程序及要求
1.根據總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人員在烏達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7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影響招聘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招聘資格;
2.擬招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招聘資格;
3.2022年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畢業、未能取得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或政審不合格,或上崗前體檢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相關規定的則就業協議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4.取消招聘資格的擬招聘人員將通知相關部門計入個人信用記錄。擬招聘人員要服從工作單位的崗位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將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管理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人員管理。招聘人員納入用人單位的人事管理,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協議等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招聘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招聘。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二)招聘人員待遇。應聘者錄用后,烏達區教育局將根據烏達區各中小學實際需求情況,進行統一分配,如不服從分配,則取消錄用資格。招聘的人員列入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同等待遇,須簽訂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違反合同約定提前調離的,承擔違約責任并取消事業編制。
五、紀律和監督
2022年烏達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防疫要求
根據自治區疫情防控要求,對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生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持考試當天的本人“健康碼”和“國家行程碼”綠碼,經工作人員檢測體溫正常可進入考試地點。考生入場檢測時均須保持1米安全距離,不得扎堆聚集。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到達考點所在地區時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體溫≥37.3℃的考生,須立即安排進入臨時隔離檢查點,間隔15分鐘后,由現場工作人員使用水銀體溫計進行體溫復測,經復測體溫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參加考試。
(三)為避免考生到達考試地區后14天內所旅居地區調整為中高風險等級,建議考生到達考點所在地區前,在當地進行核酸檢測。建議考生要繼續做好個人防護,持續關注國內疫情動態變化及各地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行動軌跡。合理安排出行,建議不出境,不前往疫情重點地區,時刻關注全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目錄調整的情況。
(四)考試當天,經疫情防控工作組醫務人員評估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工作人員按衛生健康部門要求到相應醫院就診,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五)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進入考場前除核驗身份時,其余時間均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和考場。
(六)考試結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扎堆,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廢棄口罩應自行帶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隨意丟棄。
(七)所有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執行上述規定。
七、其它事項
(一)為強化報考人員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此次招聘建立報考人員誠信檔案。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工作由烏達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本公告由烏達區招聘急需緊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3-3666616
監督舉報電話:0473-366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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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達區招聘急需緊缺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