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及相關政策要求,現將《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5月16日發布)進行了部分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對教師資格證不做要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中“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有關精神,此次招聘教師崗位對教師資格證不再要求,并做出如下調整:“無教師資格證可以報名應聘,但須在入職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因個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二、增加部分招聘崗位
因工作需要,順平縣事業單位增加招聘崗位179個,徐水區教體局增加招聘崗位4個。(詳見《新增崗位信息表》)
三、對部分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變更
1、蓮池區菊胡同幼兒園0693崗位中的其他條件:至今仍在崗且有2年以上初中、小學階段教育工作經歷、中小學二級職稱及以上(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證明的學校工作證明及兩年內月工資證明)變更為:至今仍在崗且有2年以上幼兒園階段教育工作經歷、中小學二級職稱及以上(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證明的學校工作證明及兩年內月工資證明)
2、徐水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崗位增加專業若干,具體見《徐水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信息表》。在徐水區鄉鎮衛生院工作的人員,報考徐水區鄉鎮衛生院崗位,學歷放寬到大專及以上。
其他事宜不變。
附件:
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