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21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2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2021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此次招聘將指定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jhy.gov.cn/)和臺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黃巖人力社保)為招聘信息官方發布媒體,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技能等條件,以《2021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為準。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6日之后出生)。
6.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的情形。
7.部分崗位要求臺州戶籍,臺州戶籍是指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和臺州市生源的2021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且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8.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范圍和對象,下列三類情形者視同對待: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擇業期內(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或簽后依規撤銷,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2020年10月后畢業,按畢業文書載明的時間認定);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1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9.面向黃巖區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的范圍和對象為:2016年6月19日以后退役的,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且在黃巖區參軍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時間以退役證為準)。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根據臺政函〔2018〕34號文件精神,面向黃巖區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還應符合以下條件:1.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定向招聘僅限1次;2.凡在服役期間受行政記過以上、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資格。
面向黃巖區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所涉及的范圍、對象及條件等事項由黃巖區征兵辦、黃巖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三、報考程序
1.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形式,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4月6日9時—4月8日17時。
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4月6日9時—4月9日17時。
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并確認提交后,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與資格初審同步進行。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本人資格初審進度。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根據審核未通過意見,可在報名時間內修正完善報名信息后再次報名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
2.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1年4月10日9時-4月12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每科目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官方媒體上及時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請在2021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聯系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電話:0576-84120961)進行改報,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4月21日9時—4月24日12時。
請已完成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和方式
(一)筆試
筆試時間安排在2021年4月24日上午舉行,地點及筆試相關信息詳見《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09:0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資料】2021年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職業能力測驗]
兩個科目考試連續進行,試題合訂為一個題本。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二)面試和技能測試
各崗位均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資料】2021年事業單位考試面試復習資料
面試(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部分崗位增設技能測試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6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對象。按技能測試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確定面試(技能測試)對象時,在確定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面試(技能測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本次招聘共涉及兩個崗位需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區改革研究和促進中心綜合文字崗位技能測試科目為《綜合文字能力測試》,區傳媒集團新聞采編崗位技能測試科目為《新聞寫作》。
五、資格復審
技能測試和面試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請攜帶《報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赴臺陸生按大陸高校畢業生有關要求辦理;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已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書面證明原件。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將在官方媒體上公布。報考人員證件(證明)不全、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條件不相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作放棄面試(技能測試)資格,上述各類情況以及資格復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遞補工作須在面試(技能測試)開始48小時前完成。資格復審結束后有放棄面試的,不予遞補。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個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含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分數比例詳見附件),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項成績均相同,則再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增設技能測試的崗位,若總成績相同,以技能測試后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測試后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項成績均相同,則再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分數比例+《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分數比例+面試成績×分數比例。增設技能測試項目的崗位,則考試總成績=技能測試后成績+面試成績×面試分數比例,其中技能測試后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分數比例+《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分數比例+技能測試成績×分數比例(技能測試后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
體檢由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相關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因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被取消聘用資格、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文件簽發)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辦理聘用手續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進行遞補。
根據《實施辦法》規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未推行戶籍改革地區的農業戶籍人員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已推行戶籍改革的地區須將戶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集體戶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及職業)等相關信息。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項
1.年齡計算至2021年4月6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21年4月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2021年4月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符合戶籍不限條件的報考人員落戶時間不作要求。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從業(執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件、證明)等取得時間截止2021年4月6日。
4.學歷專業。是指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專業,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以第二專業(輔修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輔修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認證證明。各高校自定義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
5.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提出的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名稱,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設定,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名稱應與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決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部分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必須與學位證書相對應,不對應者不予報考。
6.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技能測試)、體檢時須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人力社保部門核發的社會保障卡(市民卡)、駕駛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其他證件(證明)一律不得當作身份證件。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現役軍人、黃巖區區屬行政事業單位(截止2021年4月6日)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原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9.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證明)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10.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均可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11.本次招聘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考生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2.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3.考生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官方媒體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反映(電話:0576-84120961、0576-84120962),以便研究處理,以正式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14.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臺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或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后再做釋明。
本公告由臺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涉及招聘計劃、資格條件、技能測試、崗位聘用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點擊下載>>>
2021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xlsx
臺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