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落實南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的《關于加強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條措施》,根據《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2022年建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的復函》(南人函[2021]102號)、《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秀畢業生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號)、精神,為吸引更多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來建甌就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省內外高校畢業生招聘一批我市事業單位緊缺急需專業的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計劃聘用緊缺急需專業人員30名。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22年建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崗位簡章(第三輪)》(以下簡稱《簡章》)。
二、招聘條件和其它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間出生)。若崗位對年齡條件有另要求的,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6.各招聘崗位條件以《簡章》的要求為準。相應資格條件詳見各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④現役軍人;⑤2022年7月31日前服務期未滿的大學生村官;⑥南平轄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錄(聘)人員,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及事業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人員;⑦未達到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⑧近5年內為南平市行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必須在2022年5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22年5月之前取得相關證書。
三、相關待遇
(一)薪酬待遇: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秀畢業生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號)、《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動計劃〉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號)文件執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四、招聘流程和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2年5月15日在高校接受考生現場報名及政策咨詢解答,報考考生也可以先進行網絡(電子郵箱)預報名,再到現場報名,具體方式如下:
(一)報名方式
1.網絡填報。
考生下載填寫《2022年建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預報名表》和《2022年建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預報名花名冊》;并于現場報名前將預報名表和預報名花名冊發送至電子郵箱670934194@qq.com。
2.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的,由報考者本人填寫《2022年建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本次招聘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報名費用。
(1)現場招聘時間和地點:
2022年5月15日(星期日)9:00-11:30,福建醫科大學烏山校區室外廣場(福州市交通路88號)。
外校考生具體現場報名地點將通過考生本人發送郵箱670934194@qq.com的郵箱聯系方式進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報名期間,省內外報名人員必須到指定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和參加面試,否則網絡預報名無效。
本次招聘后對人員空缺的招聘崗位,今后還將在省內、外高等院校進行專場招聘或參加校園招聘。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崗位實行按場次優先擇崗,每場招聘擇崗后的空缺崗位,再進行下一場補充招聘。
現場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時,實行現場面試簽約;報名人數多于崗位招聘人數時,優先錄用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剩余崗位再擇期開展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權限分別由建甌市人社局、市衛健局、市總醫院共同組織實施。
(3)報名要求:報考者應符合應聘條件要求,應屆畢業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四份)。往屆畢業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報到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兩份)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兩份),招聘崗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等材料。同時,南平市外在職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兩份)。
(二)體檢、考察
經資格審查和面試合格的考生,作為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在規定的時間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消聘用。體檢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權限,由其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南平市外在職考生面試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在體檢前向招聘單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因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三)聘用
1.擬聘用人員在建甌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后,沒有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起最低服務期限滿5年(不含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2.被聘用人員應在組織、人社部門下發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個工作日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履行違約責任。
(四)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或首次簽訂《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務年限視為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在最低服務年限期間,聘用人員不得提出辭職、調動等。
2.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準予報考。
3.報考前應認真對照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崗位要求后,再填寫相關信息進行報名。考生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5.在面試、體檢及政審考察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有關規定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五、咨詢方式
報考者可咨詢:0599-3715336(市人社局)、0599--3827707(市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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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甌市委人才辦建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