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街道教體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有關文件規定,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辦事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共5名,其中初中數學教師1名、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2名、小學語文教師2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2022學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崗位表》(附件1)。
2.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石岐街道辦事處下屬公辦中小學校已根據國家、省和市規定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分等級崗位聘用,新進人員有關工資福利待遇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所招聘崗位的學科及學段相同的新進人員,由石岐街道辦事處根據用人需求統一調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含擇業期內畢業生,博士畢業生放寬至2017年,該類報考人員若獲錄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在有效期內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報到證);
2.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7年);
3.港澳人員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已與我市公辦中小學校簽訂在編教師就業協議或進入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的在編教師擬聘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8.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段相應,下同)。
9.下列人員不具備應聘資格:(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4)已簽署公費定向培養協議且在服務期限內的;(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6)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7)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后構成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自公告發出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將簡歷及相關報名資料的電子版或掃描版(原件備驗),發送至我單位招聘郵箱,郵箱地址:2996883270@qq.com。報名資料的文件名為“學段學科+姓名”。原件驗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報名及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及要求
①《中山市石岐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報名表》(附件3須手寫簽名,提交掃描件);
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代碼須為《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里的專業代碼)。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且屬崗位表相關崗位要求的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時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專業判定材料;
③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2020和2021年畢業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可暫不提供);2020和2021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屬粵教畢〔2019〕3號文所規定的擇業期內的(2020和2021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或證明(證明中需明確考生屬暫緩就業,若獲錄取可派遣到中山市);
④個人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專業方向證明、已發表的學術論文、主持或參與的各類課題項目等);
⑤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未畢業的,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證明(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核后,須憑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⑥六分鐘以內的視頻(含1分鐘自我介紹和5分鐘左右的教學片段視頻,不得作任何加工處理)。
3.其他報名須知
①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②報名所交證件、材料均要求原件掃描上傳;
③超過規定時間或沒按要求報名的,報名無效;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④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報名。畢業生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可暫緩提供相關考試合格證明。以上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在入圍考試環節前須簽訂有關承諾書。所有擬聘人員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與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才能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二)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采取復合考核篩選方式(審核報考資料+觀看教學視頻),由石岐街道辦事處根據符合報考資格的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素養、學習成績(教學表現等工作業績)、教育教學態度和道德素養、心理素質、溝通能力、獲獎情況、學術成果、社會實踐成果等,綜合崗位匹配度,擇優按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人選,崗位擬招聘人數與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數比小于1:5的,按實際符合資格條件報考人數確定入圍考試人選。
入圍考試人員在報名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石岐街道辦事處電話或短信通知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和《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重點考察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專業素養和從教潛能等方面。考試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核,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的身份證一致。
1.面試時間和地點待定(因疫情防控需要,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2.面試內容:采用試教、答辯形式進行。
(1)試教:試教內容為應聘學段學科課程,試教前30分鐘按照規定內容進行備課,試教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占面試成績的40%;
(2)答辯:答辯考察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時間為10分鐘;滿分100分,占面試總成績60%。
總成績=試教成績×40%+答辯成績×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合格分數線統一設定為7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及考核對象。
(3)面試成績確認:面試完畢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簽名確認。
(4)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環節人員名單公布
面試結束后,在中山市石岐街道政府網站公布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環節人員名單。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環節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答辯的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環節人員名單。
(四)體檢和考核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專任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石岐街道辦事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進行考核。
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考核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核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違反法紀行為和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2.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2)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4)因個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
(5)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6)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7)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8)放棄聘用資格者;
(9)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10)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3.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報考者應主動了解考區當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有關高校關于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主動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招聘中涉及的時間期限,如上級因新冠疫情作出調整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
考生參加考試時需提交《疫情期間考試承諾書》(附件4),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嚴格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出示健康碼、行程卡、測體溫、戴口罩等。
5.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核或聘用資格的,3年內不得報考石岐街道辦事處教師崗位。
6.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聯系電話:0760-23328061。聯系人:梅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0760-23328302
中山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中心監督投訴電話:0760-89989922
石岐街道辦事處政府網:http://www.zs.gov.cn/sqq/index.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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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學年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崗位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任教師)報名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辦事處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