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28名。
一、招聘原則及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炎陵縣地處湘東南邊陲、井岡山西麓,是中華始祖炎帝神農氏歸根之地。境內有衡茶吉鐵路和武深、衡炎、炎睦三條高速公路通過,交通便捷。全縣現有公辦高中1所,職業高中1所,初級中學6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0所,小學10所,教學點9所,公辦幼兒園16所。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4年4月26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1);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2應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2022年應屆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28名(其中義務教育學校教師24名,職業技術學校教師4名),招聘的崗位條件、要求等詳見附表1。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其他各環節招聘信息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查閱。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
為5月11日上午8:00至5月15日上午12:00,在此期間通過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報名系統(http://rsks.hnyanling.gov.cn)鏈接完成報名。
2.網上資格初審時間:5月11日上午8:00至5月15日18:00,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考生對招考崗位的專業、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炎陵縣教育局聯系(咨詢電話0731-22027976)。
3.打印準考證時間:完成報名并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另行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網站,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4.報名要求:
①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填寫。
②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③提交網上報名信息期間,未審核(未通過)人員可以修改自己的報考信息,也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網上報名結束或網上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
④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⑤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⑥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工作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⑦報考人員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相應的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
⑧招聘崗位有戶籍要求的以戶口簿為準,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具有該崗位規定的行政區域內的戶口。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1.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告;
(2)資格復審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筆試成績同分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同時遞補。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3.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上通知。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
(3)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縣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筆試采用百分制。
4.專業技能測試
(1)專業技能測試方式: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時量為10分鐘,備課時長為20分鐘;音體美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增加特長展示內容。
(2)專業技能測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相應學科教學的綜合素質。
(3)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告。
5、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特長展示成績×50%+上微型課成績×50%
筆試成績、特長展示成績、上微型課成績、專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但綜合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確定入圍體檢,入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環節,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另增加吸毒項目檢測,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提檔審查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炎陵縣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紀檢部門、人社部門審定。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并與用人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的公告、公示和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3.疫情防控期間,請報考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十、紀律監督
炎陵縣紀委監委、炎陵縣人社局全程參與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炎陵縣教育局:0731-22027976
監督電話
炎陵縣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縣紀委監委:0731-26220016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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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縣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