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盤錦檢驗檢測中心綜合能力,中心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務管理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能夠認真學習黨的政治理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精神,熱愛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求真務實;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為人正派、清正廉潔,能夠團結同志,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較強的組織觀念,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能保質保量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
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持有相關資格證書和工作經驗的考生優先聘用;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盤錦檢驗檢測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員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以全日制學習形式在讀的在校學生;
2.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崗位采取面試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向社會發布公告信息之日起至10個工作日結束。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投寄材料郵箱pcitrenshike@163.com,郵件名稱為崗位+姓名,如:“財務崗張三”;網站所有報名附件材料均為JPG格式,且以個人姓名+附件材料屬性命名,如“張三會計資格證書”。注意:報名三天內未收到郵件回復請電話咨詢0427-2939366/2939399,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有效報名人數需達到1:2的比例方能開考,如果達不到1:2的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3.報名材料
報考人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所有報名人員必須填寫后掃描上傳。登記表應聘人簽名處一定是手寫簽名,申報崗位要明確,一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護照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必須掃描上傳);
(3)畢業證、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上述材料必須掃描上傳;
(4)相關資格證書等其他崗位要求提到的相關證書(必須掃描上傳)。
(二)資格審查
中心會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后會提前通知條件合格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考生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的,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已經被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考試
考試為面試方式。
1、面試
(1)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方法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法進行,主要考察面試入圍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等,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超過5分鐘。考官根據考生面試情況評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總分,計算平均得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參照有關規定,正式面試入圍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護照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面試者要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場,遲到者取消其面試資格。對面試時透露本人單位、姓名等相關信息的考生,以違紀論處,取消其面試成績。
2.公布考試總成績
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盤錦檢驗檢測中心網上公布。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在中心健康體檢科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棄聘用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中心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棄聘用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盤錦檢驗檢測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于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中心與其訂3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對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于公示有異議的人員,中心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應聘者自報名至擬聘人員公示(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我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導致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3.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4.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5.本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參照《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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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檢驗檢測中心公開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員崗位人數及要求.docx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