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吉安市醫患糾紛調處中心(設在吉安市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2.身體健康,具備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
3.全日制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能自行解決食宿。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①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或尚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③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參加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0日起至3月20日止。
2.報名方式:采用郵箱資料投遞的形式進行前期報名工作。
3.報名資料:報考者須將個人簡歷、近期免冠小二寸藍底彩照、身份證掃描件、學歷證書掃描件等證明材料一并發送至jarsjwk@163.com。郵件名稱備注“應聘、姓名、電話”(聯系部門:市司法局人事警務科,聯系電話:0796-8332703)
(二)資格審查
1.審查要求。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
2.審查方式。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篩選,符合條件者,將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發出資格審查通知,對應聘者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審查通過的通知參加筆試和面試,未通過篩選和審查的不再通知。
(三)考試
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各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相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知識和寫作能力;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主要通過結構化方式對應聘者進行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評;最終成績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之和。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自行提供體檢情況。
(五)其他要求
1.被招聘人員與原單位簽有聘用(勞動)合同的,由本人負責與原單位協商處理完結。
2.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報考人員應根據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三、工資待遇
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待遇為基本工資2000元+餐補5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待遇,參照《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崗位及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大專學歷人員2700元/月,本科學歷2900元/月,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年終按照考核等次發放年度獎金。
四、其他
本次招聘有關事項由吉安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吉安市醫患糾紛調處中心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