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工作需求,經研究,決定組織第二批2021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編制內輔導員6人,具體招聘要求詳見《2021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二)》(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符合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不予報考。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其它條件
1.報考人員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9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出生),須為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本科或研究生在學期間擔任過一年及以上學生主干(指校、院學生會或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團委副書記或團總支書記,校、院團委或學生會或研究生會副部長及以上;校、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學生藝術團團長、副團長;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正副學生黨支部書記;校易班學生工作站站長、副站長、部長;校電臺臺長,校報記者團團長,校級團學組織主要刊物主編及以上職務)。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不作學生干部經歷要求。
2.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3日。
3.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可登陸泉州人社網、泉州人事考試網查詢)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初審
(—)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
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一并壓縮打包后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郵箱(zhaopin@qztc.edu.cn),壓縮包文件命名及郵件主題注明“輔導員+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其中,報名登記表單獨一個附件,其它相關材料以掃描件或圖片形式保存在一個PDF文檔中。
聯系人:林老師電話:0595-2291953715906034668
郭老師電話:0595-2290623915159512630
(二)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表中電子照片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本人簽字可采用電子簽名。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已取得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證明)。
3.報考人員還需提供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和本科或研究生在學期間擔任一年及以上學生主干的相關證明材料。
注:以上證明材料原件待考試考核前驗證。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考核,名單在泉州師范學院網站(www.qztc.edu.cn)公布。報考人員應完整如實填寫《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通過專用郵箱(zhaopin@qztc.edu.cn)進行申訴,申訴機會僅一次,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機會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資格初審要求補交材料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及時提交,未按時提交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四、考試
(一)考試辦法
1.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考試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內容主要以崗位綜合知識技能為主。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學校報教育、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3.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考試時間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試成績
筆試、面試均采取100分制記分,其中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其余分數平均值。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若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員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則綜合成績合格線為70分。成績在泉州師范學院網站(www.qztc.edu.cn)公示7個工作日。
(四)筆試加分
加分手續辦理具體事宜將在泉州師范學院網站另行發布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4)特別說明:①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②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否則由學校報教育、人社部門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體檢對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學校組織到指定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包括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學校通知本人。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學校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師范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協議,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或調動手續。
六、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5年(含試用期)。聘期內提出調動、辭職等離校要求的,根據雙方協議及學校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請提前閱讀《2021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3),在進入校園前應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出示身份證及“八閩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經查驗健康狀況合格后進行登記方可入校,并于開考前簽署承諾書。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師范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781630,22919635,22906239。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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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
泉州師范學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