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關于印發恩平市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恩府辦〔2013〕132號)精神,現就恩平市202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雇員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9人、機關雇員51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詳見《恩平市202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恩平市2021年機關雇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不限”及“定向招聘”四類。
應屆畢業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技師學院2021年應屆畢業生及符合擇業期規定的高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不限”即同時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種招聘對象;定向招聘對象指參加江門市組織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或本市戶籍參加國家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畢業生(需服務期滿不足三年且考核合格)、大學生退役士兵。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推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恩平市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恩平市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由恩平市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服役期滿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現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錄取后就讀期間參軍入伍,服役期間表現良好,報考當年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1.年齡要求。年齡須年滿18周歲(即2003年10月28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0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2.專業、學歷、學位要求。應聘者應符合招聘崗位所設專業和學歷、學位條件,招聘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應聘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結合《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附件4)設置了專業條件,應聘者畢業證所列專業屬于專業目錄內的,則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完全一致;所學專業屬于專業目錄外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應聘者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招聘崗位以括號形式提出專業方向的,應聘者除須具備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外,專業方向也須一致。
3.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要求。以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核定部門的正式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未能出具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
4.工作經歷要求。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的起始時間算起,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單位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應聘者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工作經歷。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或者參加的相關工作,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了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21年10月28日。
5.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6.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
7.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或近兩年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員雇員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約、不守承諾行為的;被國家職能部門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3)歷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4)事業單位招考對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相關規定,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雇員招考對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擔任副股級以上職務的親屬所在單位的崗位;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七)其他
1.根據《關于“三支一扶”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發〔2020〕106號)精神,參加江門市“三支一扶”服務計劃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或服務期滿繼續聘用,且服務期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雇員公開招聘的(不含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筆試加分政策應聘人員在2021年11月5日前向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三支一扶”服務計劃加分申請表》(附件5)及相關任職工作證明材料、考核期滿合格證書)。
2.江門市戶籍參加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江門市統一組織到村(社區)或基層其它公共管理服務組織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參照執行。
四、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17:00,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報名頁面從“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進入。應聘者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應聘者登錄相關網站-->閱讀應聘相關文件-->注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學歷證書、身份證上傳(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選擇崗位報名-->系統自動審核確認報名-->打印報名登記表(須雙面打印,資格審核時須提交)及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的重要入場憑證,遺失不補)-->完成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必須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及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2.應聘者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應聘者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招聘崗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報考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4.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應聘者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招聘崗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錄取資格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5.報名系統自動根據應聘者填寫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校核,校核通過的,自動確認報名,報名資料不能再作修改。應聘者須于11月17日9:00至11月20日10: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一般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各招聘崗位均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一)筆試
1.組織實施:筆試工作由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科目:筆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質的側重點分為A、B、C、D四類:
A類: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試題;
B類:事業單位教育類崗位試題;
C類: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試題;
D類:機關雇員通用能力測試。
【筆試資料】2021年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資料】2021年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資料】2021年教師招聘考試權威絕密資料
4.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低于合格線者不得納入面試范圍。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線范圍內,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前資格審核。用人單位須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后通知應聘者。審核資料如下(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或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
(4)應聘者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職人員,或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意見材料。
應聘者為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當地市委組織部同意報考的意見材料。
報考定向招聘恩平市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退出現役證件、入伍所在市的相關材料。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3.組織實施。面試由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雇)用范圍。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統一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筆試+面試”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免筆試,直接面試”崗位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按照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六、體檢
(一)體檢對象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同崗位招聘人數和應聘者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方面,事業單位一般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機關雇員參照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
七、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雇)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機關雇員參照執行。
八、資格復審及公示
用人單位將考察合格的擬聘(雇)用人員資料,按照要求報送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雇)用資格;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雇)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恩平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機關雇員招聘考試,并記入應聘者誠信檔案。
經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查合格的擬聘(雇)用人員名單,在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試用及聘(雇)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雇)用通知。聘(雇)用人員按通知書指引辦理關系調動、檔案遷移、報到等手續。報到后,用人單位與聘(雇)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雇)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及違約金標準。試用期包含在聘(雇)用合同期內。機關雇員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新聘(雇)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雇)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機關雇員直接取消雇用資格,事業單位人員將調整崗位,個人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事業單位應予以解聘。聘(雇)用合同規范樣式由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少于5年。期間,可報考公務員,并可按有關規定在恩平市事業單位間交流。
十、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在前一環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依次(綜合成績)遞補人選:
1.在資格審核、體檢、考察、聘(雇)用、試用環節棄權的;
2.資格審核、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結果影響聘(雇)用的;
4.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如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終止應聘,不再保留面試、體檢、考察、聘(雇)用資格。
十一、監督管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或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具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追究相應責任。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應聘者應認真閱讀并落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6)。應聘者考試當天須持“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經體溫檢測正常方可參加筆試;應聘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十三、聯系電話
1.招聘政策及網上報名技術咨詢: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0-7727423、0750-7737418;
2.報名資格條件咨詢:由各用人單位受理(聯系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3.監督舉報電話: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0750-7723617。
附件:
附件1:恩平市202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