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我委機關各科室用人需求,計劃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踏實肯干,服從安排。
(三)具備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具備良好的溝通和組織協調能力。
(四)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以及有辦公室工作經驗的優先考慮。
(五)性別不限,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出生),特別優秀的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可適當放寬;
(六)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因個人過錯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四)曾違法違紀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受處分期間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可采用網絡和書面材料遞交兩種方式報名。應聘者可通過郵件投遞個人簡歷(格式附后)及上傳身份證、學歷證件等報名,投遞地址:fcgsmzwbgs@163.com。或攜帶相關證件,至市民宗委辦公室(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區紅樹林大廈東樓14樓1403室)填寫《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應聘人員報名表》現場報名。報名不收報名費,未被聘用相關資料將集中銷毀,不再退還。
(二)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4日—10月25日
(三)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8日
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和崗位匹配審查,通知合格者參加考核。
四、錄用辦法及待遇
(一)錄用辦法:經考核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前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勝任崗位職責的,由市民宗委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合同期期限由市民宗委與聘用人員具體商定。
(二)工資待遇:正式聘用2800元/月,工資福利含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雙休和法定節假日,年底開展崗位考核并有相應考核獎勵,具體按照市民宗委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未盡事宜由防城港市民宗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人:林、黃,聯系電話:0770—28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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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