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金華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金華市衛健委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6人(其中金華市中心醫院、市中醫醫院、市第二醫院、市第五醫院、市婦幼保健院招聘崗位身份為報備員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2.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留學歸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按國內相近專業認定;
4.戶籍不限。
二、報名要求及說明
1.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研究生專業參考《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
2.醫師崗位要求醫師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與招聘崗位相適應;
3.工作經歷計算統一截止到2021年10月26日止;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5.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考察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6.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
7.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3)涉嫌違法違紀違規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4)現與其他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期并在該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含定向委培生、規培生)、具有公務員身份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錄用情形的。
9.現為金華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報考前應征得工作單位同意。
10.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1.專業問題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實踐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時間:2021年10月26日9時——10月27日17時。
登錄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醫學考試綜合管理系統)
報考人員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10月26日9時——10月27日17時。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以進報名系統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21年10月26日9時——10月27日17時)內的,可再次在10月27日17時前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達到招聘計劃數3倍的進入考試,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緊缺崗位(招聘崗位中標注※)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金華市第五醫院皮膚科醫師1、2崗位,金華市婦幼保健院保健部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經商定后再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網上報名期限內(2021年10月26日9時——10月27日17時)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未報名成功。
(三)打印準考證、個人健康承諾書
時間:2021年11月4日9時—11月6日9時。
通過資格初審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醫學考試綜合管理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個人健康承諾書,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四)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11月6日上午9:00—10:30
筆試科目:專業知識科目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由考生本人簽名的個人健康承諾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五)資格復審、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
資格復審、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時間、地點由各單位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填寫《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與崗位條件相符的學歷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職稱證書及相關崗位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的需提供社保繳納憑證材料,現為金華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材料。
資格復審開始1天前,報考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可從該崗位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予以遞補。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1)金華市中心醫院除醫保管理崗位,金華市中醫醫院信息科崗位,金華市婦幼保健院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人員;
(2)其他單位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3)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報考金華市中心醫院崗位綜合成績低于65分,其他招聘單位崗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具體權重如下:
(六)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金華市中心血站招聘崗位,根據衛生部《血站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還須進行艾滋病、梅毒、丙肝、乙肝等病原體檢測,其中有任何一項指標檢測結果呈陽性即為不合格,經復查確認后將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金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jw.jinhua.gov.cn/)和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棄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進行遞補。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其它
1.考試成績查詢:考生自行到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jw.jinhua.gov.cn/)上查詢。
2.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4.不能參加此次考試的考生,作缺考處理。
五、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1.參試人員在考試前14天內無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及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密接史,無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癥狀,有相關情況者請提前與招聘單位聯系。
2.考試當天必須出具《個人健康承諾書》,由考場工作人員查驗健康碼、行程碼,無特殊情況且測量體溫合格后經過手部消毒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應全程佩戴口罩。
3.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4.考試過程中如出現身體不適等突發情況,請第一時間與工作人員聯系,并服從安排。
5.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聯系咨詢電話:金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579-82469202;
監督電話:0579-82465857。
附件下載\
金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