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黨建工作,加快推進城市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群眾滿意的專業化、職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結合龍津鎮社區工作實際,決定公開招聘一批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社區工作人員。
(二)招聘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素質好,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參加過任何非法組織;
2.具備崗位的任職條件;
3.適用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年齡為18-35周歲,即:2002年10月30 日(含)以前、1985年10月30日以后(含)出生的人員;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加入邪教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6.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7.違反計劃生育未接受處理的;
8.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國有企業單位在崗人員;
9.其他不宜擔任社區工作者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時間:2020年11月11日
在安義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nyi.gov.cn/)和安義縣電視臺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8日--11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17:00),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安義縣龍津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鎮政府三樓, 聯系人:萬金平、周玲,聯系電話:0791-83422150)。
(3)報名所需材料:戶口本、結婚證(已婚人員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張,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填寫《龍津鎮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一)。報名費50元。
2.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工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公告上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加筆試的方式,滿分各為100分。
1.面試
(1)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20年11月26日。
(2)領取準考證的地點:龍津鎮三樓大辦公室。
(3)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形式:結構化面試(報名時告知面試題目)。
(5)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錄用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可相應核減崗位數。
(6)分數公布與進入筆試人員確定: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當通過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多于或等于3:1時,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選。通過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少于3:1時,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選。通過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低于2:1時,相應核減崗位數。
2.筆試
(1)參加人員:通過面試取得筆試資格的人員。
(2)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20年12月3日。
(3)領取準考證的地點:龍津鎮三樓大辦公室。
(4)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5)形式:筆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筆試試卷的命題、保管、運送、閱卷等由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第三方進行。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黨的十九大精神、基層黨建知識、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本常識、計算機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
(四)確定入闈人員
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確定體檢對象。如遇名次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者入圍,仍相同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綜合考量。
(五)體檢
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體檢工作。體檢標準依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執行。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考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會同紀檢、綜治、衛健、人社等部門進行聯審聯查。
(六)考核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1.考核對象為體檢合格的人員。
2.考核標準暫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3.由招聘辦公室對考生進行調查了解,考核結論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不良反映的要核實清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七)遞補
當實際參加筆試人員超過36人時,因考生放棄、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可依次遞補1次;當實際參加筆試人員少于或等于36人時,因考生放棄、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能遞補。
(八)公示
根據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未通過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
1.在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由龍津鎮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填寫《龍津鎮社區工作人員聘用登記表》(附件二)并報送民政局備案。由龍津鎮研究分配聘用人員到具體社區上崗,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2.實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員與龍津鎮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聘用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間每人每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社會保險待遇按照社區現有工作人員標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資為2480元/月,其他待遇按照社區現有工作人員標準執行。如執行新的社區工作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四、其他事項
在招聘過程中有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龍津鎮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