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文件精神,為充實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公益一類事業單位8人。詳見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文旅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招考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其中,“2021年應屆畢業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當天)至2021年8月31日(含當天)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社會人員”指于2019年12月31日(含當天)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符合擇業期政策或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的往屆畢業生)。報名首日以前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21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以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還須滿足該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公告要求可報考相關崗位。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相關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四)身體健康,報考年齡一般在18-35周歲,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取得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內(以上年齡計算至2021年3月21日),具體詳見附件1《崗位表》。
(五)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還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崗位表》。
(七)港澳學習、國外留學報考時須有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于報名首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名首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不得報考。
(八)工作經歷計算及證書取得時間截至2021年3月21日。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2021年3月21日。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1年3月8日起,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和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告10個工作日。
(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至3月24日下午17:00(3個工作日),考生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網上報名”欄目,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和上傳有關材料進行報名。
2.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的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其他部門印發的專業目錄及代碼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名稱須與崗位表及《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其中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專業報名,還需符合該崗位的年齡、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即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與參考專業目錄內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考生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考生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考生直接與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3)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
(4)考生須在報名資料提交后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系統確認報名通過情況。
(5)踐行誠信報考,網上報名時應按照報名系統要求認真填寫和上傳相關資料(社會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2021年應屆生:身份證、學生證、載明專業名稱及學位信息的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未按規定填寫和上傳的,造成審核不通過或者其他問題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虛報、隱瞞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以騙取考試資格,不得為“試考”虛假報名,以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對于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虛報、隱瞞有關情況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崗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
報考人員須承諾不隨意放棄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環節。因疫情原因,報名后筆試前將再次進行網上確認是否參加筆試。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因疫情原因,筆試前,報名的考生須進行網上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和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公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逾期未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知識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和黃埔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目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2.面試。
(1)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于面試前對面試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社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報名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個人簡歷(A4紙1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清單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張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國家財政供養人員、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無法查閱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
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名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個人簡歷(A4紙1頁)、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載明專業名稱及學位信息的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可授予的學位及名稱。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張以及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每個崗位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5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的,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有考生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面試資格,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按筆試合格成績排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招考崗位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廣州海事博物館、辛亥革命紀念館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區文化館崗位面試采用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滿分100分。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崗位表》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名區分先后;如條件仍相同,再按面試成績區分先后,按面試成績仍不能區分先后,可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排名區分先后;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五)組織考察
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組應出具考察意見,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各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五、待遇和管理
公示期滿,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入職和聘用手續,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含當天)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畢業后(須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憑《報到證》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能辦理入職手續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取消該考生的聘用資格,視情況可依次遞補,凡2021年8月31日后取得證書的,不得列為遞補對象。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其中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業單位按招聘崗位辦理轉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事業單位工資待遇相關規定和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六、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防疫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須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方式等情況。打印并如實填寫《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4)。
2.尚在外地的考生應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返粵,并按屬地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按照廣州市相關防疫要求執行。(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3.筆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生,必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粵康碼”及《承諾書》參加筆試;其他地區無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生必須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粵康碼”及《承諾書》參加筆試。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4.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或“粵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度等不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6.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擬聘用者均按招考崗位進行轉正定崗。
(二)我區不負責辦理聘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調動、工作安排等問題。
(三)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將違規造假人員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四)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專業技術崗位或社會人員報考不要求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崗位的,聘用時暫定為崗位所列專業技術級別。其暫定崗位的時間不計算為相應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不能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要求按時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以及崗位,我局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后時間與招聘崗位及時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上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七)為便于管理,屬農業戶口的,須轉成非農業戶口方能聘用。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2021年廣州市黃埔區文旅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021年廣州市黃埔區文旅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報考指南.doc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