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寧波市經信局直屬事業單位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寧波市工業和智能經濟研究院)、寧波市信息技術發展中心(寧波市軟件評測中心)決定面向浙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寧波市工業和智能經濟研究院),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屬的財政全額補助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行政副局級。主要承擔工業經濟、智能經濟、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工業經濟、智能經濟、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設方案和政策、課題的研究工作;工業經濟、智能經濟、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設相關領域技術標準研制、推廣、應用和申報工作;大數據規劃、挖掘分析、產業發展、政策研究工作;寧波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與智能經濟戰略咨詢委員會秘書處和市智慧城市建設專家咨詢委秘書處的職責;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工作。
寧波市信息技術發展中心(寧波市軟件評測中心),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屬的財政適當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主要職責是承擔信息化公共項目和企業智能化改造技術支持與服務工作;參與產業統計分析研究工作;承擔信息技術服務標準符合性評估工作;承擔軟件產品登記測試、軟件評測、計算機網絡測試和信息系統項目驗收測試服務;承擔信息安全測評、評估、咨詢等服務,參與信息系統平臺安全監測預警和工業信息安全平臺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工作;開展信息技術宣傳推廣服務,承擔咨詢、培訓、論壇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浙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
備注: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但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相應條件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0日9時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時。
2、報名辦法:采取網絡報名的形式,報考者登錄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寧波市經信局網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好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將填好的報名表郵件主題請注明“報考崗位+姓名”。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發送至nbascdbgs@126.com,寧波市信息技術發展中心(寧波市軟件評測中心)發送至nbxxhfw@163.com。發送郵件后,請務必電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發送成功。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在接收到郵件后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復審資格。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多崗位投報者不予通過資格初審。
4、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在寧波市經信局網站公布,同時將通過郵件或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在考試前到招聘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或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預計在3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果出現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的筆試成績相同,可并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面試對象應持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所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參加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可領取《面試通知》。
各招聘單位資格復審的地址和聯系人:
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寧波市工業和智能經濟研究院),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901號報業傳媒大廈A座北樓8層,咨詢電話:0574-89188954,聯系人:陳老師。
寧波市信息技術發展中心(寧波市軟件評測中心),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901號報業傳媒大廈A座北樓8層,咨詢電話:0574-89183430,聯系人:朱老師。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經信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市經信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6423。
點擊下載>>>
1: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寧波市工業和智能經濟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2:寧波市信息技術發展中心(寧波市軟件評測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3: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docx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