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業單位考試網為各位考生帶來:2024下半年四川宜賓市屏山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34人公告。更多四川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相關內容可查看欄目:四川事業編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和《宜賓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屏山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執業醫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自負。
國外、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屏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其中,報考人員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人員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分別相符;凡崗位所需的職稱、職(執)業資格等各種證書、證明必須是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25年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和“國家優師計劃”2025屆應屆畢業生應符合《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相關規定。以上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報名的第一日。(例:“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報名第一日未滿36歲,以此類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委監委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
(5)尚處于5年最低服務期(含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8)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及名額等情況詳見本公告《崗位表》。
三、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加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有意向的報考人員,可撥打咨詢電話進行預約報名,各崗位咨詢電話及網絡報名指定郵箱詳見本公告《崗位表》)。
網絡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5日9:00至11月10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報名及面試費。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選擇崗位。報考人員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
(二)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按要求準確填寫《屏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見附件2)的各項內容,按照規定的時間將以下材料上傳《崗位表》后相應的電子郵箱,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
1.《報考信息表》(請如實、準確填寫各項信息并按要求插入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掃描件;
其中,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掃描件(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相關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掃描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合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掃描件(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書面證明原件掃描件)。
其中,屬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暫不要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但務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原件,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三)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供資料。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如實、準確填寫各項信息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相關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合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書面證明原件)。
其中,屬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現場資格審查時暫不要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但務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原件,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單。
本次招聘中,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現場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縣人社部門審核確認。
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和其它相關制度規定的,由此取得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特別提醒:宜賓市內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報考者需由編制所在單位及縣(區)主管部門簽署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并加蓋印章(附件3)。
四、考評方式
考評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技能面試的形式,實行量化考評,成績滿分100分。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對象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的能力素質;專業技能面試測試應試人員與招聘崗位所需的人格素養、理論知識、專業技能方面和業務能力方面的素質。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若同崗位報名并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人數大于35人的,須進行綜合測試,綜合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綜合測試后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綜合測試缺考者不得進入面試,下同),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綜合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五、考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六、成績公布
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人員本人簽字確認,面試工作結束后,在相關網站上公布面試成績及排名。
考生的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其中,對于報名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考核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且須有該評委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后,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七、體檢、綜合考察、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其中: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書原件后,再安排體檢。
2.體檢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和我省行業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3)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5)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出現缺額或不合格者,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人社部門同意后,按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順序遞補體檢人員。
(二)綜合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宜人社辦發〔2021〕143號)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因此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人社部門同意后,按規定遞補考察人選。
(三)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對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規定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無誤后,由招聘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縣人社部門審核確認。通過縣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其中,所有在編在職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人事)關系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因未獲錄(聘)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招聘,本次報考單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單位憑縣人社部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按照本公告約定執行。
被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中共屏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0831—5629378。
十、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員符合人才引進政策的,按規定享受屏山縣人才引進相關待遇,并由中共屏山縣委組織部人才股負責解釋。
中共屏山縣委組織部人才股咨詢電話:0831-5724992。
十一、本公告內容涉及事業單位招聘政策的,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十二、相關咨詢電話
(一)本公告內容涉及事業單位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831-5629365。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網絡報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三)招聘信息公布網站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考生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公告,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報考人員不主動、通訊不暢,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等,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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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屏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3.屏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
中共屏山縣委組織部
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原標題:屏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4d2548c0-1bba-4bb0-9f12-d8e69405ef60